中国税务 2004年 第2期
税务法规公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内地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上一篇 下一篇2003年11月21日 国税函[2003]12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关于中国移动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请示》(中移财[2003]308号),要求明确该公司在香港上市的公司——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在内地所设立的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所涉及若干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