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4年 第3期
八面来风
外商投资企业住房补贴税收政策应有“国民待遇”
上一篇 下一篇为配合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国家税务总局于2001年下发了《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涉及的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9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企业(内资)按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发放的住房补贴资金,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这一规定的实施,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有力地推进了住房改革的进程。然而,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是否适用这一税收政策,目前尚没有明确规定。随着外商投资企业本土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外商投资企业都希望政府尽快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外商投资企业积极参与房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