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4年 第6期 税务与会计

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间为什么会产生差异

李惠 上一篇 下一篇

现行《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间存在差异是有目共睹的,笔者认为,会计制度与税法的目的不同是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会计制度的目的,是为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投资人、债权人、企业管理者、政府部门以及其他会计报表的使用者)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信息,而税法的目的主要是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利用税收杠杆进行宏观调控。由于二者的目的不同,所遵循的原则也必然存在较大的差异。原则的差异导致会计和税法对有关业务的处理方法不同。

一、会计的谨慎性原则与税法据实扣除原则

会计的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在面临不确定因素下做出职业判断时,应当保持必要的谨慎,充分估计到各种风险和损失。既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费用。主要表现在对各项不实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无一例外地减少了企业的利润,其中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计入企业的“管理费用”,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入“营业外支出”,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和委托贷款减值准备计入“投资收益”。《企业会计制度》自2001年在股份制企业实施后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其中通过计提8项准备,使大多数上市公司消化了历年经营中形成的“虚资产”,同时,也为解决企业的虚盈实亏、短期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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