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4年 第7期 中国税务论坛

用高科技手段保卫增值税

刘剑文 下一篇

作为普遍征收、税不重征的中性税种,增值税在我国的税收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从1994年税制改革后,我国增值税收入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逐年增加,增值税制逐渐步入良性运行的轨道。在“以票管税”的征管模式下,增值税专用发票成为征管的核心,承载着增值税税款征收的几乎所有职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适用,规范、简化了增值税的征管工作,减少了税收征收过程中的漏洞,但在具体的征管实践中,增值税专用发票却往往为不法分子所利用,成为其偷骗税的工具。

增值税的征收是把以前各环节所缴纳的增值税款通过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进项税额加以抵扣来实现的。因此,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金额即代表了可以抵扣的税款数额,从而使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上取得了类似于货币的隐含价值。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包含的经济价值远远超过货币所记载的形式金额。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增值税专用发票成为犯罪分子掠取的目标和进行偷骗税活动的主要工具,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涉税犯罪行为成为增值税制下的毒瘤。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