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4年 第11期 税收筹划

你的个人所得税能否合法节税

翟继光 上一篇 下一篇

个人所得税是与普通公民关系最密切,也最具现代税法特色的税种。我国关于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法律规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除此之外,还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一系列规章、通知、办法等。下面我们就根据这些法律、法规,结合具体案例,谈谈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基本原理与方法。

一、转换应税所得性质的税收筹划

例1. 2002年3月,王先生从单位获得工资400元,同时,他又到另外一家外资公司做兼职工作,合同约定兼职工作期限为1年,每月收入为2400元。

合同没有约定王先生和外资公司的关系,外资公司以劳务报酬的形式为王先生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每月应纳税额为:(2400-800)×20%=320(元)。同时,王先生所在单位以工薪所得的形式为王先生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由于王先生工资收入低于800元,因此,每月应纳税额为0。这样,王先生每月共纳税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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