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5年 第2期
工作探索
我国《涉外税务审计规程》实施中的问题
上一篇 下一篇1999年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涉外税务审计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之后陆续下发了多个文件,要求在涉外税务审计工作中,由试点到铺开,全面推行《规程》。5年来,各地在贯彻实施《规程》,开展涉外税务审计工作方面都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实践证明,《规程》的全面推行实施,规范了涉外税收审计工作,保证了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促进了税务审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而且提高了涉外企业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然而,在《规程》的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涉外税务审计人员的素质难以满足《规程》的要求,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传统审计对审计人员未提出明确要求,审计质量的高低完全依赖于审计人员的自身能力和经验。而《规程》要求对涉税事项进行全面审计,审计过程包含大量的问卷调查和内部控制测试,并引入了统计抽样调查及分析复核等方法,工作起点高,对相关税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严格。因此,如果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实施涉外税务审计工作,审计人员不仅要全面深入地了解和掌握《规程》,而且要不断丰富和精通财税、会计审核、数理统计、计算机等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