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5年 第2期 论文摘萃

税收职能的演进路径与税法同部门法的分合

李晋煤 李慧芳 单位: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上一篇 下一篇

一、税收职能的演进路径

在现代社会,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和基本的手段,但在奴隶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其财政收支规模相对很小,税收不是其主要和基本的收入形式。在奴隶主阶级与奴隶阶级为主要对立面的奴隶社会,基本上没有税收;在封建国家,缴纳捐税是农民阶级向封建国家单方面的效忠义务,税收是维护封建政治强权和等级社会的工具。封建统治者本身占有大量土地和资源,通过政治强权可以得到一切,包括被统治阶级的人身和财产,所以此时税收的目的是统治者单方面的掠夺和显示政治权威,同时维持其奢侈生活和阶级统治。但随着商品经济在封建社会内部的发展壮大,税收也逐步发展壮大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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