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5年 第9期
税法理论与实务
WTO协定中的国内税最惠国待遇探疑①
上一篇 下一篇内容提要:本文认为wto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原则的适用范围为对产品或劳务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及营业税,不包括所得税;最惠国待遇的给惠对象仅适用于相同产品、相同服务或相同服务提供者,这一要求,体现在国内税领域,则为国内税征税对象的相同性;税收协定中存有大量的税收差异,这些差异不违背税收协定中的无差别待遇原则,因为税收协定中无最惠国待遇条款。同时,这些差别也不违背wto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原则。
关键词:WTO,国内税,最惠国待遇,税收协定
本文认为wto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原则的适用范围为对产品或劳务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及营业税,不包括所得税;最惠国待遇的给惠对象仅适用于相同产品、相同服务或相同服务提供者,这一要求,体现在国内税领域,则为国内税征税对象的相同性;税收协定中存有大量的税收差异,这些差异不违背税收协定中的无差别待遇原则,因为税收协定中无最惠国待遇条款。同时,这些差别也不违背wto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