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5年 第10期
调查研究
广东等六省市地税收入情况比较分析与增长预测
上一篇 下一篇广东、江苏、浙江、山东、上海、北京皆属我国经济发达、地税规模居于全国前列的省市,比较分析这六省市地税收入情况,对准确把握税收规律并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六省市地税收入的基本特征
(一)六省市地税收入规模居全国前列,位居第一的广东与其他五省市相比,相对差距除山东外均在缩小
六省市地税收入规模位居全国前6位,其比重在2004年占全国地税的57.3%。广东已连续11年居于全国首位,占全国地税收入的1/7强。与其他五省市相比,从规模的相对差距看,2000年广东地税收入是江苏的2.4倍、浙江的2.4倍、山东的2.2倍、上海的1.7倍、北京的2.0倍;2004年该差距分别为1.6倍、1.5倍、2.3倍、1.3倍、1.7倍,相对差距除山东外均在缩小。从规模的绝对差距看,由于广东地税基数大于其他五省市,绝对差距除上海外仍在扩大。2000年广东地税收入为568.7亿元,分别比江苏、浙江、山东、上海、北京多333.0亿元、331.3亿元、312.8亿元、242.9亿元、281.2亿元;2004年广东地税收入为1096.3亿元,分别超出江苏、浙江、山东、上海、北京421.8亿元、369.1亿元、611.0亿元、221.0亿元、449.6亿元(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