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5年 第4期
税务与会计
如何检查往来账?
上一篇 下一篇利用往来账隐藏收入、分解收入、转移收入是不少不法企业偷逃税的常用手段。税务人员在实施检查时,应该把握三大要素:一是将纳税人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账户的内容与有关会计凭证和产品销售合同相核对,审查纳税人有没有将已实现的销售收入长期挂账,不及时申报纳税;二是审查往来账户的动向,特别要关注往来发生而又无实际业务的款项,必要时可发协查函或直接至对方单位调查;三是审查往来结算账户的账面记录,如果应付款项长期挂账,或应收款账户出现贷方余额又长期未作处理,应审查应付款形成的原因,分析其性质,是多提费用结余,还是无需支付的款项,从而针对问题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