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5年 第8期
八面来风
所得税,更需要公平
上一篇 下一篇近年来,税收收入逐年递增,但也有人质疑税收的公平性没有充分体现。以作者观点,如果不加区分地认为大蛋糕总是优于小蛋糕,这样的想法有失偏颇。如果把征税比喻成做蛋糕,为了做一个大的蛋糕而从人们手中取走过多的麦子,人们肯定会非常关注麦子取得是否合理,蛋糕分得是否公平。在蛋糕的制作与分配过程中,政府的任务就是如何合理地拿与分。
先看个人所得税。1994年,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还只占到当年税收收入的1.51%,当时多数人的收入水平未达到纳税标准,政府把关注的目光更多投向了增值税和消费税这类更易于取得收入的税种。随着经济的发展,“八五”期间到“九五”期间,城市家庭人均年可控收入从2 816.8元上升到5 511.7元,同期的农村家庭收入也由1 042.6元上升到2 128元。到了2002年,这个数字又分别上升到7703和2406元。随着人们的收入增加,个人所得税的收入也水涨船高,2002年,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到当年全部税收收入的7.12%,成为当年的第四大税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