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5年 第10期 经验点滴

日照市市区国税局实行“四制”管理 优化纳税服务

徐练军 石玉龙 上一篇 下一篇

山东省日照市市区国家税务局在落实税收科学化管理的思路中,把优化纳税服务作为工作重点,采取四项原则,实行“四制”管理,营造了良好的税收工作环境。

一、坚持效率原则,实行直接办理制。即在税收管理中从强化效率意识,简化办事程序入手,不断改善管理,强化纳税服务。将税务登记由过去的登记岗位人员、科长、分管局长层层审批变为现在的由登记岗位依照有关条件审核把关,直接办理;取消了纳税人填写《普通发票领购台账》制度,将每次领购发票的申请制度改为首次领购发票申请一次即可;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由过去的岗位管理人员、科长、局长审批变为岗位人员依据有关规定把关直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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