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5年 第12期 经验点滴

珲春市国税局构建“三个体系”真情服务纳税人

于晓芳 上一篇 下一篇

吉林省珲春市国家税务局构建“三个体系”,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人性化、规范化服务。

一是构建纳税服务管理体系。该局按照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明确和规范了纳税服务的主管机构、场所、方式和行为,将纳税服务列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纳税服务承诺制度,明确了纳税服务的基本操作原则和开展纳税服务的努力方向,规范了国税机关和国税干部的服务行为,从而建立起制度规范统一、上下协调一致、渠道多元有序的纳税服务组织管理体系。

二是构建纳税服务考核评价体系。按照定岗定责、职责明确的原则,将纳税服务的职责和要求纳入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健全了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考核制度,纳入目标管理,实行量化考核。对内,充分发挥和调动税务干部优化服务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对外,畅通了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监督渠道,广泛征询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税收服务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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