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6年 第2期 局长论坛

关于实行税收数量指标管理的探索与实践

宋修广 单位:山东省烟台市国家税务局局长 上一篇 下一篇

所谓税收数量指标,就是指能反映税收工作总体(或局部)水平、工作总量或工作质量,具有科学性、全面性、简明性和可操作性的税收管理绩效评价指标。近年来,山东省烟台市国家税务局对实行税收数量指标管理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一、实行税收数量指标管理的重点内容

(一)用数量指标落实分类收入计划。2005年以来,烟台市国税局落实了管理型税收计划,既分配全年总的税收收入计划,又根据税种和纳税人规模,分9项指标分别下达具体的税收计划,即:增值税分为重点企业、小型工业企业、小型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等4项,消费税1项,企业所得税分为重点监控企业和非重点监控企业2项,涉外企业所得税分为重点监控企业和非重点监控企业2项。同时,开发了各项收入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模版,每月分析通报各类指标的完成情况。在此基础上,落实了市局、县市区局、基层分局多级和计征、税政、征管、稽查等多部门的收入工作责任,如市局税收管理科负责全市入库增值税100万元以上558户企业的税源监控,负责增值税4类计划完成情况的分析;国际处负责入库所得税50万元以上涉外企业的税源监控,负责涉外企业所得税2类计划完成情况的分析等,该办法打破了传统的收入工作由计征部门“单打独斗”的格局,形成了税政部门“向政策分析要收入”、征管部门“创新征管办法增收入”、稽查部门“加大稽查力度促收入”的收入工作长效机制,促进了收入质量与管理水平的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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