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6年 第12期 特别策划

让执法考核标准化(附图片)

——河南省国税局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报告

王迎春 刘威威 葛昱丹 上一篇 下一篇

2006年9月的一天,郑州市金水区国家税务局副局长曹永祯刚刚从郑州市国税局开完会,天色渐渐暗了,他低头看了看手表,时间指向了6∶30,显然已经过了下班时间,但他并没直接回家,而是匆匆地回到了金水区局的办公室。“回来也没啥别的事,就是看看还有没有待审批事项。”如今,每天上下班打开计算机看一下,已经成为老曹的一种习惯。习惯的形成源于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大力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开发应用了《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

“国务院下发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执法的文件,税务部门作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核心就是依法治税,总局也将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如何把这些精神和要求落到实处?如何实现税收执法规范化、高效化?我们要找到一个抓手。引入过程控制理念,依托信息化手段,开发应用《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大力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就是我们在总局的领导下,做的一个有益探索。”就是这项被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局长钱国玉谦虚地称为有益探索的工作,却给河南省国税系统的执法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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