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6年 第12期
税收史话
红色土地上的红色税事(附图片)
上一篇 下一篇“北京南京比不上‘瑞京’,美国英国比不上兴国”,一曲红色歌谣记录了当年中央苏区的盛况。
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11月27日,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红色政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财政人民委员部税务局(简称中央税务局)随之诞生。中央苏区的税务工作者在赣南闽西红土地上的创举,无疑是新中国税收的预演。在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之际,我又一次来到瑞金,寻访留在这片红色土地上的红色税事。
世界上最简便的税制
1931年11月28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的第二天,即公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暂行税则》(以下简称《暂行税则》),废除国民党军阀政府的一切田赋、丁粮、厘金、苛捐杂税,确定统一的累进税。《暂行税则》规定,设立商业税、农业税和工业税三个税种,工业税不开征,只实行商业税和农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