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税务 2007年 第2期 导读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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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东盟将于2010年建成自由贸易区,区内将最终实现零关税和自由贸易局面。目前区内经贸合作情况良好,但区外外国直接投资的税收竞争有愈演愈烈之势。如何在自由贸易区框架下看待与处理中国、东盟双边的税收竞争与协调问题,是一个非常重大的现实问题。邓力平教授撰写的《中国——东盟贸易自由化中的税收竞争与协调》一文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剖析。指出,一方面税收竞争与协调应服从“国家利益”这一大局,另一方面还应充分认识经济全球化这一“基本潮流”,并以此为基点设计税收制度和制订税收政策。

本期“研究与探索”栏目,刊登了三篇有关银行业税收方面的文章。至2006年12月11日,我国加入wto5年的过渡期已满,由于我国较好地履行了入世承诺,因此外资银行在市场准入等方面获得了更多的国民待遇,在这种情况下,外资银行在税收方面享有的超国民待遇就使得内资银行在竞争中处于更加劣势地位。《加入wto过渡期后我国内外资银行税收待遇比较分析》一文对此作了详细的探讨。目前我国内资银行业普遍面临着与外资银行间开展激烈竞争,有观点认为我国银行业税负与国外银行业比较相对偏重,内资银行业税负与外资银行业相比也较重。因此,减轻税负、完善金融税制是提高我国银行业资本充足率、增强自身竞争力的当务之急。但也有观点认为,通常大家心目中银行业税收负担过重的结论,是建立在没有将非规范利息收入加到银行收入中的基础上的,如果将非规范利息收入加进来,内资银行业税收负担将会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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