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税务 2007年 第4期 环球税事速览

俄罗斯新《税典》:强调纳税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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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改的俄罗斯《税典》于2007年1月1日起生效,突出了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主要修改内容有:

一、关于纳税人权利和义务

(一)一般规定

1.对纳税人提出的诉讼请求,财政部门和各级税务机关必须在收到案件2个月内答复,不得拖延。2.对纳税人多缴的税款,税务机关必须在认定后10日内通知纳税人。3.纳税人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文档的截止日期,从每月5日延至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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