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税务 2007年 第9期 法规选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正式公布(五)

(接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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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税务机关依照“特别纳税调整”相关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按照国务院规定加收利息。

征收管理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法规定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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