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税务 2007年 第12期
环球税事速览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使一些公司退出美国证券市场
上一篇 下一篇《国际税收评论》(英文版)报道:最近,跨国经营的帝国化工公司、国际电力公司和联合公用事业公司等先后召开新闻发布会,分别宣布其上市股票统统退出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并撤销在美国办理的证券注册登记。目前,上述三家公司的股票市值在伦敦证券交易所的排名都位居前列。
由于美国安然等大公司的财务丑闻不断发生,美国参议员萨班斯(sarbanes)和众议员奥克斯利(oxley)联合提出《公众公司会计改革与投资者保护法》(又称《萨班斯—奥克斯利法》),并于2002年生效。此法在会计行业监督、审计独立性、财务信息披露、公司责任、证券分析等方面建立一系列监管制度。例如,公司要建立会计监督委员会,专门从事会计的注册、调查、监管、惩戒等。另外,禁止会计师向审计客户提供非审计服务,要求公司首席执行官对其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做出保证,对故意销毁、隐匿、伪造财务报告等犯罪行为予以严惩,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