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7年 第2期
税法理论与实务
税收优先权浅议
上一篇 下一篇内容提要:我国《税收征管法》虽然确定了税收优先权制度,但从立法实际看,还仅仅停留在宣示效果上,远未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体系。从表面上看,有税法学理论不完善的原因,但实际上是既有法律的缺陷使税收优先权成为一句空话。主要的缺陷在于税收优先权没有在不同的税务机关间进行必要的分配;欠税发生时间依照现有法律很难明确;第三人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没有可供依据的诉讼法律制度及相应的证据规则。关键词:税收优先权 欠税 税务诉讼 税收征管
我国《税收征管法》虽然确定了税收优先权制度,但从立法实际看,还仅仅停留在宣示效果上,远未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体系。从表面上看,有税法学理论不完善的原因,但实际上是既有法律的缺陷使税收优先权成为一句空话。主要的缺陷在于税收优先权没有在不同的税务机关间进行必要的分配;欠税发生时间依照现有法律很难明确;第三人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没有可供依据的诉讼法律制度及相应的证据规则。关键词:税收优先权 欠税 税务诉讼 税收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