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7年 第11期 论文摘萃

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会计处理对所得税的影响

刁华兰 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上一篇 下一篇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中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无论初始计量还是后续计量都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和原投资准则相比,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极大地提高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其核算方法必然对企业所得税产生一定的影响。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对所得税的影响

一是交易费用的处理,造成当期利润总额减少。《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企业初始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按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接冲减当期投资收益,造成当期利润总额减少。若按照原投资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短期投资的入账价值和税收上的计税成本相一致,即在取得该资产时,对所得税不产生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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