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7年 第4期 “我看金税三期”征文

增值税纳税评估管理

赵启龙 上一篇 下一篇

增值税管理与税收信息化建设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增值税纳税评估是解决部分企业存在的税负偏低和纳税异常问题的有效途径。在此,笔者提出两点建议:

一、建立科学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纳税评估成效的大小取决于评估指标是否科学合理。增值税纳税评估应该以“票流”、“物流”、“资产流”为核心,采集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与增值税形成过程的关键指标,建立三位一体、互相制约、纵横交叉、全面延伸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所谓“票流”,是对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应税收入的所有凭证流向的汇集;所谓“物流”,是对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所有应税货物流向的明细;所谓“资产流””,是指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资产增减变化,特别是现金流量的走向。建立以三个“流”为方向的指标体系,不仅可以涵盖增值税企业从生产到销售、从申报到纳税、从财务管理到资产管理各环节的全过程,而且从根本上抓住了增值税管理的核心环节,堵塞了税收管理的漏洞。比如:通过建立纳税申报应税收入、进项税额、增值额、应纳税额与金税工程认证、报税数据等指标,以及相互间勾稽关系的比对,就能准确有效地防止开票未申报、未认证先抵扣、已认证未抵扣等问题;通过建立应税收入理论值和评估值指标,就能及时对隐匿销售收入、代开发票现象进行有效监控;通过建立工业(商业)企业增值额和进项税额评估值指标,就能有效地堵塞生产企业存货购进成本虚增、跨期取得或认证进项发票、商业企业购进货物未付款先抵扣、接受虚开进项凭证等漏洞;通过建立工业(商业)企业应纳税额评估值指标,就能及时掌握解决企业存货盘亏、进货退出等进项税额虚增的问题;通过建立存货(产成品)、费用占销售的比例指标,基本可以解决长期以来对纳税人货物已发出、现金进出双不入账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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