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7年 第6期
八面来风
涉税鉴证:注税行业需要“四个改进”
上一篇 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相继下发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试行)》(国税发[2007]9号)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国税发[2007]10号)两个文件,将有效地规范涉税鉴证业务行为,拓展注税行业的业务范围,在降低纳税人纳税成本、提高税务机关审批效率等方面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在带来新的机遇的同时,无疑也对注税行业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笔者认为,要做好涉税鉴证业务,注税行业需要实现“四个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