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7年 第6期 “我看金税三期”征文

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税收管理

李森 上一篇 下一篇

电子商务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方便,同时也对税收征管提出了新挑战。面对电子商务及其引发的税收问题,税务机关应结合金税工程三期实际,借鉴国际经验,研究相关对策,做到及时调整,及早防范。

一、完善现行法规,补充有关对电子商务适用的税收条款。结合电子商务的特征,在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关税等条例中补充对电子商务征税的相关条款,并采用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以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二、建立专门的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制度,加强对电子商务纳税人的源头管理。纳税人在办理电子商务税务登记时,应提供网上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特别是计算机超级密码钥匙的备份。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填报的有关资料进行严格审核、逐一登记,并为纳税人做好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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