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7年 第8期 新闻调查

东北地区增值税扩大抵扣范围政策执行情况调查及分析

刘波 上一篇 下一篇

2004年7月1日开始,国家正式推出了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以下简称增值税扩抵),标志着增值税转型工作正式在东北地区拉开帷幕。经过近三年的实施,总体运行平稳,为全面推行增值税转型积累了经验。

一、政策执行效果

截至2006年12月31日,东北地区已实现固定资产增值税抵退88亿元。三省一市共认定增值税转型企业40306户,占三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登记总户数的32.2%。

东北三省一市中,辽宁省(含大连市)试点企业获增值税抵退税最多。截至2006年底,经辽宁省国税部门认定符合退税条件试点企业共28824户,占全省一般纳税人的35.5%。政策实施以来该省共办理退税51.6亿元,其中2004年7亿元,2005年15亿元,2006年29.6亿元,基本呈逐年翻番的态势。试点企业行业主要集中在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船舶制造业、冶金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并且受惠企业主要是大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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