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财务工作坚持“三个面向”和“民主、透明、规范、节省”的原则,积极推进各项改革,不断优化理财方法,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不断改进预算编制方法,编制具有“统、细、早”特点的综合预算,实行预算批复核批制,要求各市局核定县区局的经费分配方案必须报省局审核通过后才能批复所属单位,确保预算的严肃性。严格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分配经费,改变以往省局直接核定到县局的经费分配方式,理顺了经费管理关系,增强了市局的积极性和责任意识。
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按照“规模和规范并重、效益和效率并重”的原则,以规范管理为主线,以扩大规模为重点,扎实推进政府采购改革。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总局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加强对目录外和限额以下采购项目的管理,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制定采购管理办法,强化对全省各级国税部门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采购制度更加完善。同时各级机关均制定了本级机关政府采购工作规程,使政府采购工作在程序和行为上更加规范。积极推进协议供货制度,多种采购方式并举,提高了政府采购的效率。通过加强对薄弱项目的管理,使政府采购的效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