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7年 第12期 税收史话

《租税》有感

陈良银 上一篇 下一篇

《租税》是民国初期《新国文》中一篇古文体的课文,文章虽短,却深入浅出,将当时复杂的租税情况讲得清楚明白,如今读来,仍意犹未尽,其中的赋税制度值得研究。

《租税》原文曰:“有乡人囊米负钱,入城输租税。谢生问于师曰:“租税作何用?”师曰:“以供国家之度支,如官奉、兵饷等是也。”谢生曰:“吾有田,自耕之,自获之,官吏、兵卒,未尝稍分吾劳,奈何出租税养之?”师曰:“官吏,为民治事者也。兵卒,为民保障者也。设无官吏,则强陵(凌)弱,众暴寡。不幸见侮于人,亦无所控告。至于寇贼、敌兵之来,尤必赖兵卒以捍御之。且尔之田宅,他人不得而占据之,尔之财物,他人不得而攫取之,皆赖官吏、兵卒之保护也。不然,尔能一日安乎?”谢生曰:“国家之租税,皆仰给于农乎?”师曰:“否,工厂商店,以制造转输为利者,亦无不纳租税也。”谢生曰:“然则不农、不工、不商者,遂得免租税乎?”师曰:“不然,农夫之粟,工、商之货,非皆自食而自用之也,必将售之于人。其所纳租税,恒加于物价之中,譬如米一升,值钱四十,什一而税之,则售价必四十四矣。布一匹,值钱五百,什二而税之,则售价必六百矣。故租税虽取诸农、工、商,而其钱仍出于购物之人,然则一国之中,无论贫富,无有不纳租税者。特农、工、商自纳之,他人则假手于农、工、商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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