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税务 2008年 第1期 税收与生活

冷眼观察:美国“乱征税费”之风

作者: 盛立中(聊城市国家税务局 山东 聊城 252000) 上一篇 下一篇

[编者按]

2008年,《涉外税务》推出“税收与生活”栏目。此栏目以税收与百姓生活、税收历史、税收文化等为主要内容。文章以短小精悍、形式活泼为主要特色。欢迎大家积极加入到“税收与生活”的互动中来,并期望这一栏目能得到广大读者的喜爱。

在美国生活过的人都知道,美国长途话费账单上专门载有一项特别消费税(excise tax),美国人将其称为“长话税”,税率为长途话费消费额的3%。不过,真正能够说清“长话税”由来的,即使是地道的美国人也寥寥无几。后来人们发现,“长话税”的征收根本没有法源。“长话税”原本是美国与西班牙战争时期美国联邦政府的一种“特别募款”,是根据美国政府1898年颁布的一项政府临时法令收取的,类似于“战争特别税”。美国财政部从这项纳税人几近“感觉不到”的税收中年均敛财高达6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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