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税务 2008年 第7期 导读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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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年5月13~14日,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杭州市召开。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肖捷为大会的召开发了贺信,浙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敏尔到会祝贺,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力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郝昭成向大会作了工作报告。在此次大会上,与会代表经过充分酝酿,选举产生了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新一届理事会及领导机构。

物业税是近年我国的热点问题之一。本期“研究与探索”栏目刊登了三篇有关物业税的文章。同时,还配发了一篇房产税案例分析和两篇房地产会计与税务处理的文章。其中,《物业税开征的先决条件之一:房地产产权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一文认为,我国目前房地产产权管理取得了重要进展,特别是《物权法》的颁布、实施,使我国产权管理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为物业税的开征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但是,房地产产权管理中还存在若干对开征物业税不利的因素,需要逐步解决。针对存在的问题,该文提出了开展房地产产权登记普查、逐步统一城乡房地产产权管理制度等政策建议,并得出结论:明晰的房地产产权关系以及相应完善的管理制度是物业税开征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之一。《物业税开征之声渐急促 税制设计须审慎》一文从我国为何要开征物业税、世界上已经开征物业税的国家是如何运作这一税种的、我国应该如何根据国情进行税制设计安排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对个人住房开征物业税的几个判断及效应预测》一文对我国开征个人住房物业税做出了三个基本判断:地方政府与物业税的财政利益一致性程度决定了该税种何时推开;地方居民与物业税用途的利益相容性决定了该税能否成功;在各方面条件具备后,税收征管是决定改革成败的关键。该文最后对开征物业税的效应进行了预测:物业税开征与地区房地产价格弱相关,与全国房地产价格无关;与股市题材炒作相关,与资本市场发育无关;与当地居民收入和福利相关,与辖区外居民效用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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