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税务 2008年 第10期 财税观察

粤港澳合作 金融“殿后”?(附表格)

作者: 梁晓(中信泰富政治暨经济研究部 香港) 上一篇 下一篇

加强粤港澳三地的合作,算是近期热门话题之一,尤其广东表现出更为积极的态度,2008年7月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合作,其中一条就是“粤港金融合作与创新”。而这一条,恰恰是最值得商榷的。近日参加一个三地学者的聚会,笔者提出,粤港澳合作,金融最好还是“殿后”,千万不要走得太快,当场引来不少争论。反对的理由无他,大珠江三角洲守着一个号称“纽伦港”赫赫有名的金融中心,却偏偏要绕开金融合作?正是。

首先,一个浅显的道理,广东身处内地,与其他省份地区并无地理边界分隔,只要广东与香港互相开放哪个金融环节,理论上就是对整个内地市场开放。2007年10月“港股直通车”消息一出,即有东北投资者驱车千里到天津准备抢闸开户,是一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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