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税务 2008年 第10期 税事回眸

税事回眸

上一篇

浙江省温州市国家税务局全面强化过渡期外资企业监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为加强新老税法的无缝衔接,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该局采取针对性措施,全面强化过渡期外资企业监管。一是明确监管对象,对五类外资企业(已享受完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已部分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未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已享受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和已享受再投资退税优惠的企业)实行监管。二是明确监管方式,针对上述五类监管对象,分别建立五类监管台账,实行跟踪管理,必要时进行实地调查核实。三是明确监管数据,通过对监管台账的统计、分析,摸清、掌握了全市过渡期外资企业的基本情况。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