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8年 第3期 税法理论与实务

税收立法权纵向划分的经济法理念

周俊鹏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税收立法权是课税权中最为根本的创设性权力,税收立法权的纵向划分是指如何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划分这一权力。只有遵循经济法的社会本位、平衡协调、责权利效相统一的理念,税收立法权的纵向划分才能真正适应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职能发展的要求和保证分税制财政体制下地方相对独立性与中央宏观调控性的和谐统一。关键词:税收立法权 社会本位 平衡协调


税收立法权是课税权中最为根本的创设性权力,税收立法权的纵向划分是指如何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划分这一权力。只有遵循经济法的社会本位、平衡协调、责权利效相统一的理念,税收立法权的纵向划分才能真正适应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职能发展的要求和保证分税制财政体制下地方相对独立性与中央宏观调控性的和谐统一。关键词:税收立法权 社会本位 平衡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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