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8年 第4期
工作探索
社保基金筹资中的问题与解决途径
上一篇 下一篇一、社保费征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保费征管链条脱节,给征缴工作带来诸多隐患
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规定:劳动部门负责受理社保登记,审核缴费基数、稽核、建立缴费记录、基金发放、政策理解及扩面工作;地税机关负责社保费申报、征收、检查。财政部门负责基金的监督、管理和划拨。这种委托代收模式和职责划分方法,经过几年的实践,暴露出一些弊端。第一,从整体上看,似乎是各有分工,各司其职。但在实际征收中,确是各自为政,互相脱节,难以沟通。第二,地税局无权按照自己掌握的情况更正错误。如地税局在检查中若发现了应缴数额不实,企业可以依劳动部门已经核实审批为由,拒绝补缴。这种因地税部门缺乏必要的征收管理权,而导致社保费流失的现象,应该引起决策部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