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8年 第4期
观点摘要
观点摘要六则
上一篇浙江省瑞安市地方税务局林志良:
国家税务总局推出了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制度,结合纳税申报情况笔者进行的调查表明,高收入者应税收入项目主要有投资红利、借款利息、财产租赁收入和工资薪金,但前三项收入的税务管理存在以下缺陷:1.税法规定,投资红利不分配的不予征税,这样一来,除了上市公司,少有企业会主动分配利润;2.因为记录利息收支就要纳税,个人一般不会将借款利息收入记录在账目上,大多数债权人有借款而无利息收入,税务部门可否核定征收,无政策明确规定;3.个人财产出租收入更加隐蔽,按照现行税收政策,房产出租要缴纳12%营业税、5%房产税和20%的个人所得税,名义上的重税导致普遍逃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