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8年 第6期
外国税收与借鉴
国外税务管理组织机构的发展趋势及启示
上一篇 下一篇一、世界各国税务管理组织机构的改革趋势
任何一个国家的税务管理都建立在一定的组织机构之上。税务机构的设置即通过在各个职能部门之间明确合理地划分职责与权限,形成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组织关系,最终确保纳税人在最小的遵从成本下依法纳税,税务机关则以最低的成本取得应征的税款。经过不断的改革与发展,目前世界各国的税务管理组织机构在许多方面呈现出趋同的特征:
(一)按经济区域设置税收机构
许多国家的中央税务部门在下设区域性的税务机构时,并不受制于已有的行政区划,而主要是按照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集程度、税源分布情况以及其他社会情况来划分经济区域,并相应设置税务机构。例如,加拿大不仅大区税务局的设置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而且大区税务局下属的税收征收中心也是按照经济区域来设置的。荷兰于1988年后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把全国划分为5个税区,在每个税区内设若干税务征收分局。按照经济区域设置税务机构一方面使机构管理摆脱了行政区划的限制,更符合“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反作用于经济”的基本原理;另一方面也使一些资源包括硬件设备、信息资料等能够突破行政区划实现共享,这在税收信息化快速推进的今天更具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