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8年 第9期
税法理论与实务
《物权法》实施与开征物业税
上一篇 下一篇内容提要:本文认为,物业税的开征需要健全的不动产物权制度,新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对物权的归属和利用作出了全面规定。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我国物业税应当将土地和建筑物同时作为征税对象;土地出让金不应并入物业税,第一次从政府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继续支付土地出让金,但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后则不应再支付;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利于加强物业税的税源管理。
关键词:物业税,物权法,土地出让金,税制改革
本文认为,物业税的开征需要健全的不动产物权制度,新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对物权的归属和利用作出了全面规定。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我国物业税应当将土地和建筑物同时作为征税对象;土地出让金不应并入物业税,第一次从政府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继续支付土地出让金,但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后则不应再支付;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利于加强物业税的税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