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8年 第3期 “亲历税收征纳”征文

我的“上门缴税”

曹必文 上一篇 下一篇

我是一名退休税务干部,在基层从事税收征管工作三十多年。税收征管法颁布实施前,税款征缴的主要方式是由当时的专管员下到企业或工商经营户中,收取现金或转账支票,然后到银行拨款入库。不少税务干部每天都要骑着自行车来回跑几十里,加上一些人税法观念淡薄,有时收一户税款往往要往返多次,工作很被动。随着纳税人的数量与日俱增,税收工作量也成倍增加,为适应新形势,改变税收征管的被动局面,税务机关从上至下掀起了征管改革的浪潮,我所在的新津县税务局也投入了这场改革。

我大胆地提出了“上门缴税”的概念,即规定纳税人定期到税务机关申报和缴纳税款。这个想法得到了当时县局领导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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