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8年 第5期
八面来风
税收要加大力度扶持现代服务业发展
上一篇 下一篇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现代服务业的基本特征是“高人力资本含量、高技术含量、高附加价值”和“新技术、新业态、新方式”。我国现代服务业主要划分为以下几大类:基础服务,包括通讯服务和信息服务;生产和市场服务,包括金融、物流、批发、电子商务、农业支撑服务以及中介咨询等服务;个人消费服务,包括教育、医疗保健、文化娱乐、旅游、房地产、商品零售等;公共服务,包括政府公共管理服务、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医疗以及公益性信息服务等。
现代服务业是反映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经济活力、发展潜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国际经济发展的经验表明,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后,工业制造业吸纳就业的能力就会减弱,而这一阶段正是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吸纳就业的上升期,因此发展现代服务业是减轻就业压力、保持社会稳定的需要。现代服务业为一、二产业提供中间服务,为企业和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推动作用,是新的税收增长点,是保持经济稳定增长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