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8年 第6期
考试辅导
2008年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指南
——《税法ii》
上一篇 下一篇一、《税法ⅱ》教材变动情况
2008年《税法ⅱ》教材中,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种均进行了较大调整和修订,其中尤以企业所得税法变化最大。
企业所得税法方面,《税法ⅱ》将原内资企业所得税、原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新企业所得税法合并在一章编写。这是因为新企业所得税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但2007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仍按原法进行,并且还涉及原法、新法的过渡衔接问题,所以原法仍具有较强的实践、考核意义。在教材编写上,原内资企业所得税发生了部分变化,主要体现在:“企业所得税的概念、纳税人的主要类型”进行了简化;“特殊收入的确定”中,取消了“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有关收入的确定”等3项内容;“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中,简化了“红十字事业”的认定;“减免税优惠”中,取消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分收入的优惠”、“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所得税优惠”、“对集成电路产品的优惠”等7项优惠内容。原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除特点进行了简化、“成本费用扣除”删除“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规定外,没有其他变化。新企业所得税法全部为新增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