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8年 第11期 特稿

以信息化为依托 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

江西省南昌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陈国富 上一篇 下一篇

从2000年起,江西省南昌市国家税务局就明确提出在治税思路上要逐步实现由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向以依法治税为核心转变,在税收征管考核方式上由任务型考核向执法质量型考核转变,打破了传统的"以收入定实绩"原则,将考核标准定位在执法质量上,为依托信息技术推动依法治税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多年来,我们积极探索和实践运用电子化手段对行政执法权力的制约、控制与监督的方式、方法,逐步建立起以税收执法责任制为核心的监督考核管理机制。一是按照分权、制衡原理,建立和健全了税收岗责体系。二是按照权力制约原则,建立了重点执法检查、内外评议评价和电子考核监控等考核评价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体系。实践证明,以税收执法责任制为核心的监督考核机制,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内部纠错机制,是推进依法治税,规范行政行为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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