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8年 第12期 调查研究

利用新契机推进企业所得税管理

肖国富 上一篇 下一篇

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企业所得税在税制结构中都占有重要一席。企业所得税已成为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一个主体税种,占全部税收收入的20%多。

一、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为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提供了新契机

2007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该法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新税法既反映了新时期的要求,又体现了历史的延续性;既提高了税制的法律层次,又深化了税法的科学内涵。在政策和管理方面,新税法作出了许多有利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规定。在政策上,很多方面都实现了统一。比如,新税法对企业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税前扣除进行了统一规范,明确了扣除的统一标准;按照“扩大、保留、替代、过渡、取消”的原则,将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统一。在征收管理上,也有一些新突破。比如,明确源泉扣缴方法,以防止非居民企业偷逃税;明确特别纳税调整问题,以防止关联企业利用转让定价避税;进一步明确了与其他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等。这些,为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奠定了法律基础,提供了新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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