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8年 第12期 八面来风

创新形式提高税收宣传效果

邢海滨 上一篇 下一篇

开展符合纳税人需求的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税收宣传,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服务的重要形式之一。根据税收发展的形势和任务,对现行的税收宣传模式进行延伸思考,在内容和形式上进行扩展是十分必要的。在内容上,税务机关除公布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外,还应经常性地通过各种途径、渠道提供最新税收信息和纳税人关心的实时纳税信息。在形式上,税务机关不仅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宣传效应,并且还应通过丰富多彩的表现方法增强宣传的感染力。

第一,在日常工作中,应由被动受访式宣传变为“主动出击式”宣传。税务干部通过日常纳税服务工作和税务网站等渠道,采集、归纳纳税人关于办税的需求,分析总结,适时地进行有针对性的纳税宣传和辅导,使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能够了解他们最想知道的涉税信息,加强税收宣传的效果和针对性。例如:根据纳税人的需求,定期或不定期开办纳税人税收业务培训班;及时在办税服务厅的公告栏上公布最近开始生效执行的税收政策文件;主动向纳税人介绍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纳税流程。在实际税收工作中,有的放矢地灵活运用这种“主动出击式”税收宣传,不仅可以大大充实纳税服务的内涵和实践,还能够使税收宣传收获更加满意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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