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税务 2009年 第3期
研究与探索
资源税制改革与统筹区域间财政能力
上一篇 下一篇内容提要:在以消耗资源为代价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下,资源税制不合理是形成我国区域间财政能力不平衡的重要原因之一。改革现行资源税制,扩大征收范围,提高税率,从而提高资源税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地位,可以促进资源节约,也可以提高资源丰富的中西部省份的财政能力。本文建议,应该改资源税为共享税,在赋予地方一定自主权的同时,仍然强调中央对资源税的控制权。
关键词:资源税,区域间财政能力,税制改革
在以消耗资源为代价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下,资源税制不合理是形成我国区域间财政能力不平衡的重要原因之一。改革现行资源税制,扩大征收范围,提高税率,从而提高资源税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地位,可以促进资源节约,也可以提高资源丰富的中西部省份的财政能力。本文建议,应该改资源税为共享税,在赋予地方一定自主权的同时,仍然强调中央对资源税的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