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税务 2009年 第3期 法规选登 国务院发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下) 上一篇 下一篇 (接上期)第二十一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