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税务 2009年 第7期 法规选登

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布《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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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期)

(二)有形资产的使用

1.资产的性能、规格、型号、结构、类型、折旧方法;

2.提供使用权的时间、期限、地点;

3.资产所有者对资产的投资支出、维修费用等。

(三)无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

1.无形资产类别、用途、适用行业、预期收益;

2.无形资产的开发投资、转让条件、独占程度、受有关国家法律保护的程度及期限、受让成本和费用、功能风险情况、可替代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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