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税务 2009年 第8期 专稿

建立区域税收分类管理模式实现税收征收率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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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饶立新

适应税制改革的需要,我国逐步形成了当前“以纳税人自行申报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强化管理,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模式。此模式以大力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为着力点,不断强化以税源管理为核心的精细化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经济发展格局并不适应。一是模式单一。从整体征管模式的铺开到以纳税评估、税源分析为核心的具体模式改革,都是在全国以整齐划一的方式进行的,不同区域的差别不大。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信息化程度都较低,强行推行电子化申报方式与计算机管理对增加税收收入的作用有限,却大大增加了税收成本。二是征管资源配置平均化。这一方面造成经济欠发达地区机构臃肿、人员相对过多,另一方面又致使经济发达地区的税源管理没有到位,影响发达地区税收征管效率的提高,造成税收征管整体上高成本、低效益的状况,影响了最优税收征收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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