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税务 2009年 第10期 各国税收纵横

东盟四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比较与借鉴(*)

作者: 董再平 黄晓虹 邓文勇 单位:广西财经学院 广西 南宁 530003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本文选取了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四个东盟代表性国家(以下简称“东盟四国”),对其个人所得税税制从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划分标准、课税模式、征税对象、费用扣除、税率五个方面进行了比较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建设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东盟,个人所得税,税制,课税模式


本文选取了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四个东盟代表性国家(以下简称“东盟四国”),对其个人所得税税制从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划分标准、课税模式、征税对象、费用扣除、税率五个方面进行了比较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建设的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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