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税务 2009年 第10期 税事回眸

税事4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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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镇江市国家税务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一是通过对盈利企业年度申报资料的审核,密切关注“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应付股利”和“未分配利润”等重点涉税指标的变化情况,主动加强与外经委等部门的协作,及时获取非居民企业税后利润转增投资等股息分配信息,及时追缴税款。二是抓住开具售付汇凭证这一核心环节,按照企业提供的合同等相关资料,对照税法和协定的要求,正确进行征、免、不征的判断,牢牢掌控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税源税基;同时针对因售付汇税务管理权限下放可能出现的管理问题,定期组织各地对售付汇税务凭证开具情况进行交叉会审。三是根据外汇管理局提供的银行海外短期代为融资境外支付利息情况,以专业银行为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境外支付利息扣缴预提所得税的专项评估,及时追缴境外支付事项应扣缴的所得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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