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9年 第2期 税法理论与实务

我国税法的核心价值选择探究

张美红 单位: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法的价值是指法对个人、群体、社会或国家的需要的积极意义和一定的满足。税法的价值是法律一般价值的特殊存在形式,具体是指税法所追求的目标,其主要内容包括公平、效率和秩序。而税法的核心价值是指税法所追求的目标即公平、效率和秩序中最重要和本质的价值。本文分析了公平与效率及相互间的关系,并通过对有关税法价值观点的评析,指出现代税法的核心价值应作出“公平与效率兼顾,如不能兼顾则以公平优先;国家利益与纳税人利益兼顾,如不能兼顾则以纳税人利益优先”的理性选择。

关键词:税法核心价值,公平,效率,国家利益,纳税人利益


法的价值是指法对个人、群体、社会或国家的需要的积极意义和一定的满足。税法的价值是法律一般价值的特殊存在形式,具体是指税法所追求的目标,其主要内容包括公平、效率和秩序。而税法的核心价值是指税法所追求的目标即公平、效率和秩序中最重要和本质的价值。本文分析了公平与效率及相互间的关系,并通过对有关税法价值观点的评析,指出现代税法的核心价值应作出“公平与效率兼顾,如不能兼顾则以公平优先;国家利益与纳税人利益兼顾,如不能兼顾则以纳税人利益优先”的理性选择。

>>阅读全文